張維迎:盧作孚、褚時健讓我們想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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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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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創象

          作者|張維迎

           

           

          作者:張維迎

          經濟學家、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

           

          健康的社會一定是公平的社會

           

          一個月內我讀了兩本企業家傳記,《盧作孚傳》和《褚時健傳》,這兩位都有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

           

          盧作孚1893年出生,他被稱為“中國船王”,成功指揮了被譽為“中國實業上的敦刻爾克”的宜昌大撤退,保存了中國工業命脈。但在1952年的一個晚上,他吃安眠藥自殺了,因為他覺得人格受到了太多侮辱,沒有辦法生活下去了。而褚時健比盧作孚晚生了34年,在曾經的輝煌之后,他現在又有了新的輝煌。

           

          這兩個人使我想到,我們看一個社會體制、文化好不好,就是要看最能夠為社會做貢獻的那些人,他們得到什么樣的對待。當然,給社會做貢獻的人特別多,其中有一類,也是三十年前我就開始研究的這一類人,他們叫企業家。

           

          如果說企業家受到了像盧作孚、褚時健這樣對待的話,就說明這個社會是大大有問題的。他們本身的命運值得我們每個人去思考。當然,盧作孚的死并沒有引起我們的思考,他去世之后,我國對工商業雷厲風行地進行了改造,很快就進入社會主義了。而褚時健的牢獄之災給了中國官員一個思考的機會——為什么像褚時健這樣的人走到了這一步?

           

          玉溪卷煙廠原來就是一個小廠,并非像中石油、中石化這樣的大企業,作為一個縣級企業,當時給國家的利稅貢獻是兩千億。如果說這個貢獻里有褚時健1%的功勞,那么他個人的貢獻就有二十億。盡管如此,褚時健卻因為私分資產入獄了。

           

          從心理學角度來講,褚時健最后分資產,可能是他很快就要退休了,為了解決之后的生活。這可能也是他默認自己私分174萬的一個主要理由。可如果按照萬分之一的比例談他的貢獻,那么他退休之后應該是沒有后顧之憂的,也就不會出事。

           

          為什么這些優秀的企業家最后落到這個地步?我們要反思,褚時健的故事是值得中國社會學界探討的一個關于中國國有企業領導人待遇的問題。我要說的是,任何一個健康的社會,一定是公平的社會。所謂公平,就是你給社會做了貢獻,就應該得到相應的回報,如果你給社會帶來了傷害,就應該得到相應的懲罰。

           

          掠奪財富的企業家和創造財富的企業家

           

          我必須要講,褚時健一定具備最優秀的企業家素質,他做了最優秀的企業家應該做的事情,甚至他創造了農業新的商業模式,但他并沒有真正獲得企業家的名分。我認為,凡是靠政府官員任命的,都不能叫企業家,企業家一定是靠自己任命的,想退休也是自己的事兒。并且,只有創造價值、獲得利潤才有回報,虧損了也要承擔責任。在這個意義上,我認為國有企業的領導人,嚴格意義上來講不能叫做企業家。但是我非常愿意叫褚時健為企業家。他76歲開始創新創業,這是真正的企業家精神出現了,他完全靠自己,而且幾乎是從零開始。

           

          我經常想,跟很多落后的國家相比,我們崇拜的是掠奪財富的人。比如一個人當兵打仗,當了將軍,我們很崇拜他,為什么?因為他是掠奪財富的或者是靠殺人來取得一定地位的人。但是對于創造財富的人,我們一直不夠崇拜,直到現在,社會上仍然有這個問題。我覺得很多觀念是應該改變的。

           

          我們混淆了很多真正的企業家和掠奪性的企業家。為什么在我們的社會里,掠奪財富的企業家和創造財富的企業家能夠同時生存呢?如果說政府控制資源,一定會存在大量的掠奪性企業家。如果政府把這些資源放出來,掠奪性的企業家都不能存在,因為他要創造價值、創造財富。所以說,好的體制會使真正企業家的形象得到改善。

           

          其實,云南的煙史只有一百多年。1962年,有一位普通農民發現一個煙草跟其他品種完全不一樣,花特別大,然后就把它送到了省農科院去研究。后來發現這個是品種的變異。由此開始培養大金元,因此,好多煙草也開始變化了。所謂變異,就是隱隱中犯了一個錯誤,但是這個錯誤是一件好事兒,我們就把它挑選出來,大自然或者說人類選擇了它。由于有了這個變異,我們就有了進步。人類變異的,其實就是與眾不同的想法,是一種觀念。如果說這個觀念能得到社會的認可,它就會慢慢變成主導。既然我們對煙草有這樣的胸懷,對人類也應該有同樣的胸懷。當我們發現一個與眾不同的人的時候,像褚時健、王石這樣的人,我們應該給他們創造一個有更多土地、更多陽光的條件,使他們能夠生長得更好,而不是因為他太與眾不同了,就把他消滅掉。所以我想,應該允許我們的體制有一個促進社會進步的機會。如果把所有的機會都消滅了,那我們就只有停滯了。

           

          褚時健在76歲的時候說,他種的果子在5年后才能夠結出來,這說明他對自己充滿了信心。當然,我也在想,如果褚時健60歲就退休的話,也許后邊的故事就完全不一樣了。

           

          企業家精神需要自由與法治

           

          企業家精神一定不是循規蹈矩,企業家一定要與眾不同。我認為學校培養不出企業家。企業家是1,其他的都是0,這個1決定著后邊的0有沒有意義。而且我認為大量的企業之間的區別、好企業和壞企業的區別就是3%左右,不會太多。97%的要素,是大家都能看到的。3%就是企業家精神的顯現力,就是這一點點,完全決定了你的成敗。

           

          此外,我們還要思考哪些制度是阻礙企業家精神的。我們可以衡量兩件事,一是合理不合理,就是你是否給別人帶來價值;二是合法不合法。合理的就是合法的,合法的也就是合理的。如果你符合了這兩點,就沒有什么麻煩。如何讓消費者感到滿意,這是你應該做的事。但是不合理的體制是什么?好多合理的不合法,或者說合法的不合理,這對企業家來說,就面臨著很大的問題。如果他要做合理的事情,那就面臨著牢獄之災。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從最初開始,比如搞長途販運的人叫投機倒把,這就是合理不合法。

           

          另外,好多合法的事情不僅是不創造價值,還在破壞創造價值,這些都是企業家們面臨的事情。過去三十年,如果企業家都在做合法的事情,估計他創造價值的余地也不是特別大。凡是最后做出比較大的成就、給社會帶來大的貢獻的很多人,其實他做的很多是合理的,但是至少有一定程度不合法。我覺得這就處于一個非常尷尬的境地。所以在這一點上,包括從自身做起,也包括呼吁這些體制的推動者怎么把那些合理不合法的東西變得既合理又合法。

           

          既要做合理的事又要做合法的事,是對普通人的要求。但是對偉大的人來講,這個要求有點過分,偉大的人一般都是做合理但不合法的事,如鄧小平,在中國的《憲法》沒有做出規定的時候,他已經對包產到戶進行改造了。企業家精神需要兩種東西——自由、法治,自由是法治的自由,法治是以自由為目標的法治,這兩者是不應該分開的。企業家要同時具備自由和法治,但當政府的權力特別大的時候,一定是抑制企業家精神的。

           

          抑制有兩個含義,一個是本來適合做企業、創造價值的人不去做企業了,而是做了官員,去分配價值。經濟學家經常講資源配置,這是最重要的資源配置,一個最優秀的人在做什么?是在做政府還是在做企業,這是最關鍵的資源配置。第二,他做了企業之后,薪資和實際分配就出問題了。比如適合做企業家的人在一個好的體制下,百分之百都在投資做企業,而且在做給消費者創造價值的事。如果政府干預太多,適合做企業的人可能有30%在做企業,另外70%的人都在做政府。另外,這30%做企業的人又只有30%的精力在做企業家應該做的事。這樣的話,0.3×0.3是多少?0.09。這個時候只有9%的企業家精神發揮出來了。為什么我要強調體制的變化?體制變化以后,如果原來30%的企業家現在變成了50%,那這個資源就非常大。我一直在呼吁怎么減少政府的權力、怎么減少政府控制的資源,這是衡量一個國家能不能健康發展的重點。

           

          就像剛才我講的煙草,如果你不能夠讓一個變異的東西自由發揮,不是在自然當中選擇和淘汰,而是掐死的話,這就有問題。所以我講,你不要認為坐牢的人是壞人,不坐牢的人就是好人,很多坐牢的人是好人,不坐牢的人反而是壞人。好人才干好的事情、合理的事情,所以他可能會不斷地碰撞體制,就可能會違法。

           

          我還想強調一點,我們說政府官員出問題了,一定跟很多企業家有關系,至少源頭是錢。但是我們應該區分這兩類,一類是按照法律來說我是合法的、可以做的,但是這個官員阻止我,我不給他賄賂,他就不給我做。另一類是按照法律來說不能做,但是你賄賂了就能做了。我覺得這兩類是完全不一樣的,我認為像第一種賄賂,企業家是沒有責任的,但是第二類,我覺得企業家要有責任,實際上可能要比這個還復雜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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