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廣告法》2021年最新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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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
其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作出以下幾項修改:
(一)刪去第二十九條中的“并向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廣告發(fā)布登記”。
(二)刪去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三款中的“吊銷廣告發(fā)布登記證件”。
(三)刪去第六十條。
以下為《廣告法》修改前后原文對比:
作者: 現代廣告雜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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